更年轻的法律人,可可爱爱的大朋友,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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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满满,只为助力年轻法律人快速成长!
如果你初入律所,不知道如何快速做好助理工作,
如果你初入团队,不知道每一项工作的注意事项,
如果你渴望成长,不知道如何在细节中提升自我,
来,请看向这里,15张律师助理行动清单,
主打的是一个具体、实用、易上手,
希望可以为屏幕前可可爱爱的大朋友们蓄力!
进入正题,上干货!
事项一:扫描复印(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客户当面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扫描或者复印时,需要注意哪些是双面、哪些是单面,千万不可想当然地认为都是单面,扫描之前可以提前分类,扫描完成后也需要注意一一核对,切忌出现遗漏文件的情形。
②客户当面提供的证据原件,在扫描或复印完后,客户核对清楚后立即交还给客户,尽量不要自己保管,否则如后续遗失原件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执业事故。
③接收到办案机关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受理材料等),建议彩色扫描留档;提交给办案机关的文书,亦建议彩色扫描留档,便于后续随时调取查找,也方便阅看。
④扫描、复印材料,注意保密。在律所处理上述文件,建议在复印机前直到工作完成,其间切勿离开;除非特殊情况,不建议在复印店处理上述文件,以免文件内容的泄密。
⑤扫描、复印的材料,定期做好备份工作,防止因电脑或硬盘损坏或丢失导致材料彻底灭失。能否上传到网盘,要具体文件具体分析,从保密性角度出发,建议备份硬盘。
⑥多说一句,如果复印机和碎纸机在同一区域,复印或扫描时注意看清楚机器,千万不可将碎纸机当成了复印机来使用!(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昨天刚有朋友分享,一位实习生将碎纸机当成了复印机来用,碎了半张法考证书原件……)
事项二:文件命名(不完全列举,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如果团队有统一的文件命名格式,建议按照团队的命名方式统一命名,适配团队的要求,便于团队成员整理分类相关文件。
②如果团队没有统一的文件命名格式,我们可以自行设定统一的文件命名格式,文件命名遵循的原则是命名可以清楚展示该份文件的重要信息,如文件类型、案件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③如果一份文件多人协作撰写,文件命名时需要注明日期以及是否修订、第几次修订、谁修订,便于团队协同作业、确定最终版本以及对比学习。
事项三:收发快递(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对于办案机关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书,尤其是涉及己方权利行使或义务履行期限的文书,如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一审判决书等,在收到之后务必要第一时间清晰扫描并发给对应的团队律师,千万不可收到之后直接放在一旁,后续如忘记处理导致期限经过,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执业事故,如缴费期限已过法院按撤诉处理、上诉期已过当事人无法上诉等。
②对接好收发快递的工作人员,便于在需要某些节点邮寄快递时能够顺利对接与完成。提前了解快递的撤回程序,存在快递寄出后因突发情况需要将已寄出但未送达的快递撤回的情形,可以提前熟悉撤回程序。
事项四:接待笔录(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接待笔录是为了准确记录每一次与客户的沟通情况,务必准确记录,避免未来产生争议,防范律师执业风险。接待笔录也承担着律师向客户告知案件情况的留痕、律师是否尽职尽责的体现之一以及双方合意内容的签字确认。
②为了防止遗漏接待询问事项,也为了便于知识管理,如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等,可以参考法庭调查的询问问题,制作此类常见案件的首次接待笔录模板。例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即使证据充分,法庭仍可能会审查借款的过程,要求说明出借双方关系、出借资金来源、资金交付情况、还本付息情况等。
事项五:案件记录与提醒(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案件记录,是为了便于后续随时了解案件的进程,方便向客户通报案件进展,同时也便于后续与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沟通询问具体事项。案件记录的方式,既可采用电子记录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记录的方式,但无论哪一种记录方式,记录之后注意定期阅看。
②案件提醒,是为了在重要期限内及时处理、提交相关材料,案件提醒尽量采用多种方式并行,既在纸质日历上记录,同时也可在手机APP软件上设置提醒,提醒时间尽量要早,如提前三天或提前一周等,重大事项也可设置重复提醒,以避免首次日程提醒时未及时处理后遗忘代办事项。
③如部分事项是由客户处理,如缴纳诉讼费,提前向客户告知缴费期限后,在期间届满前一天,可以再次与客户沟通确认,防止客户因为事情多忘记处理。
事项六:联系办案单位(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无论是查询检察官还是法官的电话,建议一并查询检察官助理、法官助理的电话,往往助理的电话更容易打通。与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后,尽可能争取获取办案人或助理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以方便后续更顺畅地沟通。毕竟办案单位的座机不容易打通,且办案人很多时候也不在办公室。如果只有座机号码,按照经验,在办案单位刚上班或快下班的两个时点,更容易与办案人取得联系。
②检察院案管中心的电话如果官网上没有,可以通过向检察院官网公布的院内其他科室的电话查询。
③法院的电话如果打不通,可以尝试通过12368留言或者地方法院电子诉讼系统留言的方式进行联系,以北京为例,如在北京法院电子诉讼信息网给法官留言,24小时内法官会回复。
④联系看守所、监狱,一定要问清楚预约会见的方式和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详细材料,不同地域的监管机构在要求上千差万别,同时向有预约经验的同行前辈请教预约技巧,联系监管机构的首要目的是保证律师顺利实现会见。
⑤如果向办案单位邮寄案件材料(律师意见、证据材料等),在快递显示签收后要及时向办案人员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以保证材料的顺利交接。
⑥预约与办案人当面沟通需要充分准备,办案人员往往工作忙而不愿意通过现场接待的方式与律师沟通,刑事案件中律师提交新证据有可能实现与办案人见面,行政案件中律师促谈和解可能实现与相关人员见面。
⑦与办案人员的沟通,要抓住案件的办理节奏,盯紧案件各阶段的重要时点,有计划、有目的、主动地进行沟通联系。
⑧联系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的心法:坚持、坚持再坚持。在律师办案过程中,为了联系办案单位,动辄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电话才能联系到具体办案人员,是律师沟通工作的常态。除了上述技巧以外,无他,唯有坚持。
事项七:开具发票(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开具发票之前,尤其是专用发票,尽量让客户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填写时尽量使用复制粘贴模式,尽量不要手动填写,否则容易出现信息填写错误。一般律所是由财务(内勤)处理,出票后建议自行确认无误后再交票。
②开具发票之后,第一时间先复印存卷!注意及时交付或者邮寄给客户(部分合同会约定律师费付款以收到发票为前提),并留存好发票及快递单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③邮寄发票原件给客户的,最好由客户出具接收发票原件的回执并签字或盖章,以确保交接原件留痕。当面交付的,可由客户在发票复印件签收。
④开具发票要及时,未及时开具发票可能存在被客户投诉进而导致被律协处罚的可能。如果客户要求了具体的开票时点(如案件某个阶段,或某个日期),则需要在委托协议中载明,律所按照客户要求的时点开具发票。
事项八:案件之签署委托(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签署委托一般采取现场签署的方式,避免委托人由他人代签字,未来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②现场签署委托时,要确认来访者的具体身份。特别是刑事案件中,需要注意,防止可能存在的同案犯出现在委托现场,因此在洽谈案件前,要逐一核实来访者具体身份。
③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实习律师的,除在代理人姓名后备注(实习)字样外,建议一般授权为宜,除非在实习考核的时候,当地律协不强调这一点。
事项九:民商事案件立案准备(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在律师前往法院现场立案前,最好仔细核对立案所需材料清单,最好每次准备立案材料时,根据统一标准的立案清单进行准备,防止因缺失部分材料以致白跑一趟。多说一句,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准备了很多次,就直接凭记忆准备。
②协助团队律师准备起诉材料时,尽量可以按照类别分类归置,如将起诉材料(可用铅笔在首页标记给法院的和给对方当事人的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保全材料、其他材料分类放在一起,这样也便于立案法院审查。
③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现场立案在不同法院的具体注意事项不同,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部分法院的立案庭与审判庭可能是分开的,现场立案之前要确定好立案窗口的准确地址,以防白跑一趟。
④申请立案后,按照程序一般会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如果案件不具备调解的前提或客户不具有调解的意愿,为了推进诉讼程序,可明示不调解,申请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事项十:刑事案件材料准备(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亲属关系证明一般是户口本、结婚证,如果没有上述材料,需要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如果嫌疑人本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则后续向办案机关提交材料时不再需要亲属关系证明。
②之前如有其他律师会见过或者委托为辩护律师,需要携带或提交解除委托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仅能同时委托两名律师)。
事项十一:文书校对(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文书校对时,需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如果文书内容较多,需反复多看几遍,如一时半会无法集中注意力,可先放置一边过一会再去核对,核对的方式包含从前到后浏览、随机抽查校对、打印出来校对、读出声来校对(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前提下)等。
②如果文书是自己拟定的,校对时尽量摒弃拟定的思维逻辑,将自己置身于对方或者裁判者的位置,重新加以审视。
事项十二:案卷整理(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案卷整理,不局限于仅在案件开庭前进行,其更应养成日常习惯,即在接受委托后按照一定的顺序、类别归置,案卷阅看之后将对应的材料放归原位,如此,也方便后续阅看及整理。
②当事人无论通过邮寄还是当面移交的证据原件,需立即与当事人确认收到的原件内容及份数。如邮寄时,可在收到快递后立即与当事人沟通确认内容及份数;如当面移交,需让当事人在材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
③如收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切忌随意放置,建议单独放到一个文件袋,并标记清楚为原件,否则如夹到其他案件材料或者与复印件混合,后续寻找可能存在较大的困难。
事项十三:案件归档(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案件归档,遵循当地律协考核标准目录整理、装订,如果想减少后续装订卷宗的工作量,建议自收案开始就要有案卷目录意识。另外,由于实务中案卷装订时间滞后,容易存在卷内材料时间逻辑冲突问题,需细心校验。
②案件归档是一个很需要耐心的工作,归档过程中需要将案卷材料一一分类,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并加以装订。材料整理完成后,建议制作一个完整的卷宗目录,清晰地标注材料名称及对应的页码,并彩色扫描,便于后续调取。
③归档过程中,如发现有证据原件,注意及时取出并交给团队律师,提醒团队律师交还给当事人。另外,归档的材料一般多用复印件,较少用原件(如判决书、裁定书原件等),遇到原件注意与团队核实是否需要放入案卷。
事项十四:法律检索(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上述检索工具如果还未形成固定习惯,有时间有余力的情况下,可都适用一遍,找到自己使用起来最为顺手、舒适的工具,当然上面有些检索平台是需要付费使用。
②在对应的检索平台精准定位关键词后,会跳转出大量以关键词为中心的实务文章。如遇实务问题、文书模板需检索,可先在搜狗微信上加以检索。
③法律检索通常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一般应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检索后,进而归纳总结实务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及司法机关裁判思路。实务中,不排除根据个人办案能力和经验,对案件业已形成判断观点,此时做法律检索工作,可能更侧重印证己方判断观点的正确性。
事项十五:可视化呈现(仅供参考)
补充说明:
①无论诉讼案件还是非诉案件,如果用好了可视化,可能会有效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尤其是复杂事项及复杂关系的梳理、阐述,进而达成说服裁判者或对方的目的。但与此同时,也千万不可过分沉迷于可视化,是否使用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②对于需要可视化呈现的案件,可提前将可视化材料彩色打印,开庭时提交给法庭。同时,为了提高呈现效果,可提前联系承办法官询问法庭是否有条件现场演示。
③在一开始练习可视化时,可参考模拟法庭,找人“看图听讲”,向模拟受众讲述一遍可视化工作成果,在这个过程中,受众如能迅速清楚地接收并理解表达内容,则目的实现。反之,要么修改图表、要么调整口头表达。
写在最后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律师助理的成长更像是一场“打怪升级”的职业人生,点点滴滴皆是学问,业精于勤也精于细。如果这一场律政旅途会在哪一个分岔路口可以看到不同的风景,那里或许叫做细节。
即使走过了很长的路,我们依然对前方充满未知。在不确定的世界里,做确定的自己,是我们一直希望且努力的。以上内容是温度三剑客回忆一路走来的点滴与细节,仅供大家交流参考。文中如有不足之处或大家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一起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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